对于业务方面,结合目前双方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不存在因出表而直接导致公司业务经营及公司与乐融致新的合作模式发生根本变化,但存在因乐视网持有乐融致新股权比例变更后,双方合作模式进一步调整的可能。处置日之后乐融致新产生的终端相关的资产、负债、净利润及现金流量将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最终以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据公司初步模拟测算统计,如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合并范围不包含乐融致新,该模拟测算情况下上市公司与乐融致新相关的广告、会员、CDN 服务费等收入占比总营业收入比例约 40%左右。
四、风险提示的安排
2018 年 7 月 13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7 月 27 日、2018 年 8 月 3日、2018 年 8 月 10 日、2018 年 8 月 17 日、2018 年 8 月 24 日、2018 年 8 月 30日、2018 年 9 月 6 日、2018 年 9 月 13 日、2018 年 9 月 19 日、2018 年 9 月 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2018-107、2018-108、2018-109、2018-117、2018-119、2018-122、2018-129、2018-133、2018-134、2018-140、2018-1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投资。
2、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 010-51665282
邮箱: ir@le.com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