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江苏省苏州市统计局一份函件在社交平台流传,函件显示,2018年苏州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80227元,折合到每月为1.5万出头。苏州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告诉大白新闻,函件所示数据属实,但公务员的工资已包含公积金。(8月7日 光明网)
提及公务员工资,许多在企业工作的人会嗤之以鼻。尤其是国有企业以及民企中的房地产行业、证券投资类行业,都会对公务员的工资表示鄙夷。然而,当苏州公职人员年薪平均超过18万的数据披露出来之后,网友们不淡定了——既有铁饭碗,又有高薪,还有升职空间,这样的好待遇是不是只有体制内可以拥有?
年薪18万,即便包括住房公积金,放眼整个社会也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数据。这个对比,首先来自于这份函件中横向对比。一是国企为87000元,二是事业单位为144500元。同样属于体制内,机关单位为什么要比事业单位以及非私营企业高出那么多?这是第一个对比的维度。
第二个对比维度,是苏州市2018年平均工资。数据显示,该数据为每月7213元,即平均年薪为86556元。通过与这个数据对比,苏州市机关单位工资已经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之多。这可能是引发广大网友不满和质疑的另一个因素。
任何一个单位、任何一种职业的工资,都需要放在一定的环境和范围内进行比较。如果是面对苏州的高房价,那么,我们希望所有的年收入都应该超过20万。但是,仅仅机关单位高,事业单位和国企低,民营企业更低,这种现状就一定会引发质疑。或者说,无视当地的平均工资以及其他同类别单位的工资水平,其实是一种“领导先走”的特权思维。“包括公积金”的解释显示不足以消弭公众的疑虑。
公职人员的工资,最重要的关乎两件事情,一是透明;二是公平。所谓“透明”,就是每一次涨工资,都要在阳光下进行,涨多少、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涨,都要让纳税人看得明明白白;所谓“公平”,就是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有行政编比事业编更加优越的错觉。
公职人员的工资,也应当纳入收入分配改革的范畴。即,拿财政工资的机关与事业单位群体、国企员工、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群体,都应该拿什么样的工资以及有什么样的制约机制,体制内的应当如何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GDP以及财政收入实现挂钩,民营企业的打工者是不是真正拥有了协商工资、集体谈判的权利……所有这些,都是收入分配改革最需要解决的原则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