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鑫苑名城2号院工地违反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污染。
市督导组执法三处接指令检查发现,该工地在二七区金水源办事处辖区。项目名称为鑫苑名城2号院,位于嵩山辅路东琴韵路北。
今天上午,该工地违反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污染。此外,该工地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私设车辆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入未冲洗;高温时段现场露天喷漆,面积较大;高温时段露天电焊两处;部分物料和建筑垃圾未覆盖。
对此,督导组人员现场开具了交办单,要求该工地立即整改,并由二七区督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将该项目主要负责人移交马寨分局依法处理。(转自中华网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