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乐视突然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仲裁结果,要求其回购乐视体育股权,乐视在公告中表示,如果仲裁生效,最坏的情况是乐视需要回购金额超110亿元的乐视体育股权。
据悉,该仲裁是乐视体育股东前海思拓提出的,要求乐视与其他乐视体育原股东共同承担前海思拓股权回购款,北京仲裁委仲裁支持前海思拓的诉求。
乐视表示,目前除前海思拓外,乐视体育还有13个类似诉讼,如果全部败诉,很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无法解决的巨大债务。经公司内部测算,乐视体育两轮融资本金84亿余元,若均按照每年12%的单利计算,最大回购责任涉及金额110亿余元。
对此,乐视在公告中表示,乐视体育融资协议未加盖乐视网公章,且内部OA上未查询到相关交易的信息审批流程,在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审批、审议、签署程序、上市公司未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背景下,时任管理层作为签订合同人超越代理人权限,其签订行为应不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乐视还表示“仍坚持并加紧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追讨债务偿还,要求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今日寸步难行局面负责、采取可实施弥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