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强制垃圾分类的时代终于来临。上海这次把垃圾分成4类: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
目前,在舆论场里集中讨论的是怎么区分干垃圾、湿垃圾,诸如,“哭得再伤心的湿纸巾,也是干垃圾,再干着瓜子壳,也是湿垃圾”“小龙虾壳属于湿垃圾,牡蛎壳属于干垃圾”。
其实,一个更严肃的话题是:“可回收垃圾”到底怎么回收?我们经常说:分类之前是垃圾,分类之后变成了宝。垃圾因为分类变成“宝”之后,就成财产,那么产权该归谁?《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没有对“产权”做出明确规定,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摸索。
各大城市都面临着“垃圾围城”的困难。以上海来说,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在郊区的南汇老港填海。但是,垃圾被填海或者焚烧之前,里面可回收的部分,大都通过拾荒人群进行人工分拣了。拾荒者像工蚁一样,对中国的环保事业功不可没。
如今垃圾分类了,特别是可回收垃圾因为分类之后变成了集中的资产,可能会消灭掉拾荒者这个古老职业,正如电子支付消灭了街头扒手。如果拾荒人群消失,那么反过来会对城市环保造成一些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
这次地方法规强制要求分类之后,“可回收垃圾”集中在固定的垃圾箱房里。垃圾厢房开放有规定时间、设有防掀的盖板,还有志愿者蹲守,拾荒者很难从垃圾箱房里捡拾垃圾,他们的“职业前景”会更加黯淡。
上海的一些方式是,由街道、社区自行和相应的回收公司合作,处理这些可回收垃圾。目前,一些小区里已经出现了外观美观的“回收站”,民众可以向里投递塑料瓶、易拉罐等,并且还有积分、礼品的回馈。有的回收站还贴上了互联网+、碳交易等标签。这些“回收站”看起来很美,也和网络上流传的德国等回收模式相似,但商业道路能不能走通?
事实上,可回收的垃圾——哪怕是饮料瓶、纸板箱这种“硬通货”——在C端上也鲜有做成功的。用一位环保学者的话来说,半途而废的企业来来回回已经很多了。当下垃圾的市场价格是:报纸6毛一斤,饮料瓶1毛钱3个,C端的垃圾回收体量太小,集聚成本、设备折旧、人工成本巨大,很难适应正规公司的规模化运营,如果没有完整成规模的产业链,坚持不了太久。这个行业天然适合拾荒者这种都市边缘人群。
另一个现实的困难就是,可回收垃圾的范围远比“可商业化回收垃圾的范围”要广。硬纸板、玻璃、塑料、金属都算可回收垃圾,但其中“硬通货”往往是大型废铁、纸板箱等,其他“可回收垃圾”价值不高,回收成本不低,可能得不偿失。用有关官员的话说就是,“附加值高的可回收垃圾”有人抢着要,但是“附加值低的可回收垃圾”在分类后还是没有人愿意收,还是事实上“不可回收”。
有媒体称,垃圾分类打开千亿元市场空间,甚至资本市场上有了“垃圾概念股”,但通过行政手段收取垃圾处置费可能需要深思。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这部“垃圾法”吸引了曹建明、张春贤、吉炳轩、万鄂湘、王东明5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参加审议,立法者也担心对垃圾处置的收费处理成为民生之痛。
垃圾分类是一个大好事,但是回收垃圾的商业模式能不能走通,仍值得摸索,它并不会随着立法而直接诞生,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甚至试错。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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